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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案件中聆聽公平正義的回響
辛丑歲末,天降瑞雪,北京銀裝素裹。東交民巷27號的皂角樹,在漫天玉塵中,見證了法治中國建設生動實踐的一場深刻記錄。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舉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評選結果揭曉。
引導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最生動的教材就是典型案例。本次評選活動自2021年12月3日正式啟動,經專家委員會評選,并綜合1.2億張網民投票出來的結果,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侵害英烈名譽、榮譽刑事第一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等十起案件入選,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老人偷雞蛋被攔猝死案等十起案件被提名,為新時代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法治精神寫下生動注腳。
“要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礦’,注重案例收集整理,加強案例宣傳發布和釋法說理,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中國法治聲音。”揭曉活動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語重心長。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法槌落下,公平正義鏗然有聲,法治建設蹄疾步穩。
“第一案”邁出引領步伐、提供示范樣本
2021年5月31日下午,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被告人“辣筆小球”仇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并當庭作出判決。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任何歪曲真相、抹黑英烈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認為,該案“有力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明確宣示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作為侵犯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設立后的全國首案,此案的入選反映了社會公眾對于維護英雄名譽和榮譽,嚴懲褻瀆、詆毀英烈行為的廣泛共識。不僅對新罪名適用提供重要參考,更彰顯人民法院保護英烈權益、弘揚英烈精神的堅定立場。
許多司法案件的“一小步”,往往意味著法治進程的“一大步”。此次入選、提名的案件中,有不少“第一案”值得關注。
賴小民案雖然沒有冠以“第一案”之名,但他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受賄數額最大的貪官,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因犯貪污賄賂犯罪被判處并執行死刑的第一人。
“人民法院對其處以極刑,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鐵腕反腐的堅定決心,亮明了懲治極其嚴重的貪污受賄犯罪、死刑不會缺席的鮮明態度。”胡云騰表示,“貪腐,沒有免死金牌。”
入選“十大”的“中國證券集體訴訟第一案”是我國首例證券集體訴訟民事判決,約5.2萬名原告創下我國司法領域獲賠人數之最,約24.59億元賠償金額創下A股市場同類案件之最。
“該案標志著以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代表人,以投資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為特色的中國式集體訴訟司法實踐成功落地。”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軼評價道,“樹立了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新標桿。”
數字經濟時代,生物識別技術融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實現便捷的同時,如何保護好個人信息、防止濫用個人信息?此次入選的“人臉識別第一案”無疑對這一議題作出了司法的解答,為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加強個人信息權益保護、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實踐樣本。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石。作為預防性公益訴訟案件,入選“十大”的云南綠孔雀案突破了有損害才有救濟的傳統理念,激活了環境保護“禁止令”制度,充分體現“生態優先”原則,讓“預防”原則以裁判方式落地,為生物多樣性特別是瀕危物種的預防性保護提供了有益借鑒。
這是我國首例珍稀野生動植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世界環境司法大會上被外方評為全球十大生物多樣性案例之首,并作為我國司法領域唯一案例入選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展覽中國展區。
為人民群眾撐起安全的天空
民以食為天。保證糧食安全,人民法院責任在肩。
入選案件中,“種子套牌侵權糾紛案”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何謂種子“套牌”?即侵權人把熱銷的品種“改名換姓”進入市場銷售。這一行為嚴重侵犯種業知識產權,若放任不管,勢必影響種業自主創新。
要把飯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就必須形成對“種子”這個農業“芯片”的全鏈條、全方位保護。
“本案判決有效解決了種子保護的難點問題,運用推定方式認定侵權行為,降低了維權成本,讓創新者不吃虧,讓侵權者付出超額代價。體現了為種業創新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價值取向。”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呂忠梅表示,“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就是守護‘飯碗’安全。”
隨著信息網絡科技的發展,電信網絡詐騙近年來迅速發展蔓延,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并日趨呈現出集團化、專業化、跨國境作案特點,嚴重侵害人民群眾“錢袋子”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
在“10·18”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中,犯罪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手段隱蔽、情節惡劣,被害人多達150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億余元。
“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將被告人繩之以法。”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胡建淼表示。
在該案的裁決中,9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重刑率達40%,共計判處罰金2400余萬元。人民法院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的決心與力度得到充分彰顯。
“太無辜了,這世上有這樣的公道嗎?”被害女童媽媽的哭訴讓人為之淚下。
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激起了人民群眾對于嚴懲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犯罪、合理合法適用緩刑的強烈呼聲,相關話題長時間位居微博熱搜榜。
人民法院及時回應社會關切。2020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再審,于2020年12月25日改判楊光毅死刑立即執行。
“契合了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體現了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貫徹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胡云騰指出。
保護未成年人就是保護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對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歷來持零容忍的態度。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正式對外發布,傳遞出強有力的信息:對挑戰法律和社會倫理底線、性質惡劣的重大犯罪,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絕不姑息。
直面社會問題彰顯司法態度
刑事冤假錯案的國家賠償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其中精神損害賠償如何認定,更是其中的重點和難點。
吳春紅申請再審無罪賠償案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審理并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的第一起案件,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68萬元提高到120萬元,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的63%。
“說明我國司法已高度重視當事人的精神損害賠償,這是我國司法的進步。對于人民法院如何認定精神損害程度,以及如何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胡建淼表示。
一起案件的公正審判,可能破解長期困擾群眾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人民法院兼顧國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懲惡揚善,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事關法律和道德風險的選擇不再令人左右為難,“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得到有效遏制。
“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讓群眾有溫暖、有遵循、有保障。”周強院長的話言猶在耳。
老人偷雞蛋被攔猝死案,這一起事關“攔不攔”的案件,成為此次十大提名案件之一。
“公平責任或公平分擔損失規則被濫用是司法實踐中需要避免的一個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肖建華曾就此案作出評價,他認為,該案體現出當下司法實踐不再一味強調有損害就要有人來填補,也不再受“人死為大”等法律外觀念的影響,而是致力于追求權益保護和行為自由之間的平衡。
互聯網為人們帶來信息便利的同時,匿名環境也成為了謠言傳播的溫床。謠言不僅給被造謠者帶來極大負面影響,更造成不特定公眾恐慌和社會安全感、秩序感下降,引發網絡秩序混亂。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看似不起眼,卻影響廣泛。該案列為十大提名案件,反映了社會的一個共識:被造謠傷害的后果不該由受害者去承擔。而該案的公正審理,也讓其他深受謠言困擾的受害者有勇氣舉起法律武器,依法捍衛自身權利。
另一起提名案件,“包工頭”工傷認定案,則確立了“包工頭”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勞動者應有的法律地位,為新時期靈活用工模式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提供案例指引,為實現勞動者“應保盡保”發揮了參考借鑒作用。
值得人們思考的,還有智能語音指令不正當競爭糾紛第一案,王某與某貿易公司跨境股權轉讓糾紛案,首例長城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首例涉外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案,王德彬等人涉黑案……
回望人民法院的2021年,凝聚了無數汗水與拼搏。從數千萬起案件中精選出的十大案件、十大提名案件,是法治進程中最蓬勃的脈動,也是司法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縮影。
作為一年一度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盛宴,連續五屆成功舉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宣傳活動深入人心。壬寅年鐘聲即將敲響,講好新時代司法故事,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公共意識、規則意識,人民法院還將繼續書寫新的故事。